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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7日截止!“冬游西藏”拉萨旅游市场促进补助措施即将兑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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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旅发局关于报送《关于落实自治区“冬游西藏”拉萨旅游市场促进补助措施》初审申请企业佐证材料的通知

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:

2023年1月,经拉萨市政府同意,通过OA系统拉萨市旅发局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印发<关于落实自治区“冬游西藏”拉萨旅游市场促进补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拉旅发〔2023〕1号)文件。活动时间为:2023年1月1日-2023年3月15日;补贴范围为:“冬游西藏”活动时间正常经营的非A级重点景区,按照景区淡季门票价全额进行补贴;对二星级宾馆、金银铜家庭旅馆执行淡季价格,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4名,每家补助10万元;纳入公安监管范围的社会旅馆执行淡季价格,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6名,每家补助10万元。

请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,针对星级宾馆(饭店)请筛选初审合格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4名,非星级宾馆(饭店)请筛选初审合格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6名,非A级重点景区按照实际情况初审上报。拉萨市旅发局聘请的第三方审核专业机构,将根据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申报情况,从中筛选全市星级宾馆(饭店)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4名及全市非星级宾馆(饭店) 接待区外游客实际客房数前6名进行终审,对非A级重点景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预算资金进行终审,终审合格名单在拉萨市旅游官方网站公示15天,公示无异议后,由拉萨市旅发局予以兑现,根据财务工作要求补助对象企业需提供补助资金票据。

目前本轮“冬游西藏”活动已结束,请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进行初审工作,及时收集初审申请企业申报佐证材料,并将申报材料及初审报告于2023年4月7日前由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统一报拉萨市旅游行政部门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第三方审核专业机构名称: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;联络人:多吉旺堆,177 8907 7859地址: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贡路18号中达财富中心5栋5楼001号。

各初审单位要严格进行初审工作,并向申报单位强调财政纪律,终审单位将上门核查系统登记情况,如有提交虚假材料、套取资金等行为,一经查处,将取消补助资格,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
拉萨市旅游发展局

2023年3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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