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戈县隶属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,因境内的湖泊班戈错而得名,地处藏北西部,位于藏北高原的纳木错、色林错两大湖之间。东与色尼区为邻,西与申扎县搭界,南与拉萨市当雄县、日喀则市南木林县相邻,北与双湖县和安多县相接。行政区域面积30858平方千米。
那曲市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,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,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。今那曲市,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。
公元七世纪前后,那曲市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。后来,吐蕃部落逐渐强盛,统一了全藏,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朝,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。
宋朝(960—1279)以后,那曲和羊八井、帮仓(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)、朗如(今班戈县一带)被称作北方四部落。
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初,今班戈一带属和硕特蒙古政权管辖。
清朝时,雍正六年(1728年),清政府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办事衙门。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,并制定“善后章程十三条”,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。实行一种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。今班戈一带属于西藏北方四部落中的朗如宗,归驻藏大臣管辖。
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,西藏政府在那曲设立羌基总管,并将朗如宗的江龙地方划出另设江龙宗。
1959年民主改革后,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对藏北的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,黑河基巧办事处下辖九个县。1959年7月5日,成立了青龙县和班戈县。
1960年1月,国务院批准将西藏的“黑河地区”改名为“那曲地区”,班戈县自此隶属那曲地区。青龙县改称达木萨迪县。
1964年5月,达木萨迪县并归班戈县。
1978年,双湖办事处(今双湖县)成立,班戈县色瓦区划归双湖办事处(县级)管辖。
1987年,班戈县新吉区的统一乡划归申扎县。
2017年,国务院批复西藏那曲撤地设市,班戈县属那曲市管辖。
纳木错位于西藏中部,是西藏第二大湖泊,也是中国第三大的咸水湖。湖面海拔4718米,形状近似长方形,东西长70多千米,南北宽30多千米,面积1920多平方千米。纳木错是西藏的“三大圣湖”之一,也是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的第一神湖,后来纳木错成为著名的佛教圣地之一。伸入湖心的扎西多半岛上的札西寺,香火旺盛。每当藏历羊年,成百上千的信徒前来朝圣”。
色林措是藏北草原仅次于纳木措的第二大咸水湖,位于申扎、尼玛、班戈三县的交界处。海拔4530米,湖泊东西长72千米,平均宽22.8千米,其中东部最宽达40千米,湖水面积1640平方千米,为西藏最大的内陆湖水系。因为湖边沼泽地甚多,前往需注意安全。
孜日贡巴寺
孜日贡巴寺在班戈县境内,位于县驻地东北。当地意为“牛额头白点寺”,亦称“孜日棍巴”、“孜日寺”,为牧区一小寺庙。寺内藏有佛像和各类佛经。
恰多朗卡岛
在纳木错北面的恰多朗卡岛,崖壁上也有很多自然形成的图像和图案,被人们赋予了许多宗教的含意,看成是各种佛像及文字,当作圣迹。越来越多的修行者来到这里,在山崖上的开凿洞窟进行长年修行,后来的人们在修行圣地上建起了恰多寺,这是一座格鲁派寺院,约有370多年历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