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正文

洛隆县

  洛隆县,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辖县,孜托镇、硕督镇、康沙镇、马利镇、玉西乡、新荣乡、达龙乡、腊久乡、俄西乡、中亦乡、白达乡4个镇7个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孜托镇。面积为8108平方公里。

  “洛隆”,藏语意为“南谷”或“南川”。

  唐代时为吐蕃属地。

  元代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

  明代后期属昌都寺。

  清雍正三年(1725年),由雍正皇帝将洛隆宗送给达剌喇嘛作为布施地,直接由西藏地方政府管辖,后因功德林活佛去内地朝见皇帝有功,西藏地方政府将硕督宗的管辖权转授予功德林,宗本由功德林直接委派。洛隆宗仍由西藏地主政府管辖,宗本由地方政府每三年任命一次。

  1950年11月分别成立洛隆宗、硕督宗解放委员会,隶属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管辖。

  1959年11月洛隆宗和硕督宗合并成立洛隆县,隶属昌都地区,县址由康沙迁到孜托镇。

  1997年,面积8098.4平方公里,人口4万。辖1个镇、11个乡:孜托镇、中亦乡、硕督乡、腊久乡、康沙乡、马利乡、白达乡、玉西乡、甲瓦乡、俄西乡、达龙乡、新荣乡,共77个行政村。县政府驻孜托镇。

  2000年,洛隆县辖2个镇、9个乡。 

  2014年11月,昌都撤地设市,洛隆县属昌都市管辖。

  自然风光

  洛隆风景名胜(29张)

  邦达草原、马鞍山、加玉大峡谷、五指山、卓玛朗措、八东措湖、翁西伍中山、丁达拉普巴(溶洞)、妈康珠普巴(溶洞)、尼桑普巴(溶洞)、达龙普巴(溶洞)等。

标签: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